第141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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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1章
五月天景色盎然, 江邊柳綠鶯啼, 多的是出來踏春的行人。唐挽一行下了馬車,沿著江水一路拾階而上。馮晉陽打著折扇走在最前, 沈榆和馮楠稍稍錯後一步。唐挽和元朗走在最後。他們望著遠處的美景, 誰也沒有說話。元朗廣袖款擺,趁無人處,藏在袖中的手輕輕勾住唐挽的手指。唐挽底下頭,藏不住唇邊淺笑。
西山獵場緊鄰著水北高臺, 越往上走,越覺得涼風習習。兩側柳樹冠枝茂密, 嫩綠的柳條隨著清風款擺, 像是章臺舞女柔軟的腰肢。不遠處的江面上泊著小舟,臨岸戲水的淑女們輕紗敷面, 只在清風的撩撥下偶爾露出一抹瀲灩容光。空氣裏是繁花噴發的香氣, 張嘴就被灌個滿口滿腔,恨不能醉倒在這江岸邊。
越過高臺,入目便是一片寬廣的平原,遠遠就見旌旗招展,人頭攢動。來至近前,只見數十個身穿短打的武士跨坐在戰馬上, 每人的手中都挽著弓箭, 馬鞍前懸著掛獵物的銀鉤。馬蹄不安地刨著地面, 似是等待離弦的利箭。
唐挽久不在京城, 這是第一次圍觀西山獵場的大賽, 覺得十分新鮮。
“這是怎麽比的?”唐挽問。
馮晉陽搖著扇子解釋道:“等一會兒擂鼓敲響,這些獵手就要進那片樹林裏捕獵。規定時間內折返,按照獵物多少評分。”
“是誰打得多就算贏了麽?”唐挽問。
“也不是,”馮晉陽道,“一般是飛禽不如走獸,小走獸不如大走獸。最難打的應該是狐貍了。”
“贏了可有什麽獎賞?”唐挽問。
馮晉陽說道:“不過是一些西域商人們帶來的新鮮貨,這些馬匹弓箭都是他們讚助的,也是招攬人氣的手段。咱們只管等著,一會兒獵出來的美味要當場出售。咱們買一頭鹿回去,晚上下酒。”
唐挽眼睛一亮:“早看世情小說裏寫,下雪天烤鹿肉如何美味,今天終於也有機會嘗一嘗了!”
元朗垂眸看著她興奮的樣子,也勾了唇角。
不一會兒,號角吹響,擂鼓聲動。獵手們如同閃電奔馳而去,消失在眼前的樹林中。高臺上巨大的沙漏掉了個頭,細沙緩緩而落,倒數時間。圍在四周的人群便四散開來,三五成群席地而坐,等著看比賽結果。
唐挽今日穿了一身素色長衫,手拿折扇,另外的四人也是類似打扮,看上去就像是幾個結伴出游的白衣秀士。人群中不乏有穿著太學學生服的士子們。有人眼尖認出了唐挽,便結伴上前拜見。
學生們剛要行禮,唐挽便伸手扶住他們的手臂,道,“我今日和友人外出游玩。尋常場合,你們就不要多禮了。”
學生們看看唐挽的左右。內閣這幾位年輕的閣老哪個沒聽說過?一時臉上都滿是激動。領頭的學生名叫楚江,唐挽任國子祭酒時曾給他們講過經學的課程,因此和唐挽最相熟。他便帶頭行了個子侄禮,道:“問各位先生好。”
唐挽點點頭:“你們今日也來游春?功課都覆習好了麽?”
他們今年八月都要參加直隸省的秋闈。其中有幾人,唐挽頗為看好。
一般學生最怕老師問功課。不過這幾人平時課業成績都很出挑,因此討論起功課來多是神采奕奕,眉飛色舞。聽他們聊天的間隙,沈榆靠在馮楠身側,道:“這長江後浪推前浪。咱們幾個也老了。”
馮楠哈哈大笑,道:“你我或許不年輕了。但是如今的我們,不慌不亂,不驕不躁,我倒覺得是最好的時候。”
這句話撞進元朗心中,倒引出許多感慨。他這一路,起於家族興旺的頂點,此後入目便全是衰敗;以榜眼的功名入仕,卻終因黨爭奪儲才得入內閣;他一向持身中正,卻也經歷了一段無奈婚姻,辜負了深情,蹉跎了時光。
如今回想起來,卻並不覺得惋惜懊悔。正是這些過往,才懂得了眼前的珍惜。
“廣漢說得好。”元朗說道。
馮楠擡手拍了拍他的肩膀,報以一笑。
時間飛速流失,擂鼓聲響,催促著獵手回營。已有獵手當先而歸。每一個的馬前都掛滿了琳瑯獵物,卻獨不見有鹿。
“沒打到鹿啊。”唐挽有些失望。
馮晉陽笑道:“鹿可不是那麽好得的。等等吧,會有的。”
獵手們一個接一個地回來,將打到的獵物一一放於馬前,供評審員清點核算。奔著買野味而來的京城百姓們早就聚了起來,對比著哪一戶的獵物最為肥美。
獵物雖多,真正打到鹿的卻只有一戶。待他們尋到時,那獵手早就在和先一步趕到的買家商量價錢了。
那買家還不是別人,正是剛才來打招呼的那群學生。
馮晉陽原本計劃著,不論對方出多少價錢,自己只要多出一倍,怎麽也能拿下。可對著眼前這群學生,他卻實在使不出這一手來。少年窮,窮卻不可欺。馮晉陽嘆了口氣,只等著唐挽拿主意。
唐挽自然也是不好意思同學生們搶的。楚江倒是提出要將這頭鹿送給唐挽,唐挽哪能要呢。為了維護師道尊嚴,只能擺了擺手,道:“我本也不是奔著這頭鹿來的,其實是想買一只兔子。”
“原來如此。”學生們立時便將自己買到的兔子分了一只給唐挽。分別前還躬身行禮,“請老師好好享用。”
唐挽手裏拎著兔子,只覺得心頭無比失落。她看了看左右,說道:“得了,幾位同年,咱們今晚就兔子肉下酒吧。”
“兔子肉可沒有鹿肉好吃啊。”元朗挑了眉,淡淡說道。
“你也看到了,那鹿已經讓別人買去了。”唐挽嘆了口氣。
元朗勾唇一笑,道:“要不是你那麽要面子,咱們完全可以搶下來的。”
唐挽一楞,側目看他,道:“元朗,你什麽時候學會和孩子們搶東西了?莫說是我沒買到,我就是先一步買到了,他們恭恭敬敬地找我要,我能不給麽?”
馮楠和沈榆少見這兩人鬥嘴,此時都揣著袖子在一邊看熱鬧。馮晉陽忙說道:“兔子肉也不差。我們再多買幾只,也夠今晚下酒吃了。”
唐挽一偏頭,說道:“可元朗想吃鹿肉呢。”
“是你想吃鹿肉吧,又拿我說事。”元朗笑道。
唐挽怎麽看他笑得那麽來氣,瞥了他一眼,道:“我是想吃鹿肉,但是鹿肉沒有了。我們就吃兔子肉,就這麽定了。”
“誰說就沒有了。”元朗撤身一步,對四人道,“你們且等我一會兒。”
他說完,轉身朝最近的獵手走去。也不知同人家說了什麽,那獵手竟將身上的弓箭摘給了他。
“你做什麽!”唐挽話音未落,元朗已翻身上了馬,沖她喊道:“等著,我給你打鹿去!”
言罷,縱馬飛馳入了樹林。
“元朗這是……開玩笑的吧?”沈榆也傻了,“那樹林裏多是走獸,這也太危險了。”
馮楠卻是一笑,道:“元朗與我們不同。不必擔心他。”
“對啊!”沈榆撫掌,道,“瑯琊謝氏的嫡長公子,射、禦二藝當最為精通。的確不是我們能比的。”
沈榆等人都是寒門子弟,自小寒窗苦讀的目的便是金榜題名。因此他們的全部時間都花費在如何通過科舉選拔一事上。可以說,科舉會考的他們就學,科舉不會考的,他們才不會浪費時間。
元朗卻不同。詩禮簪纓的世家,培養出的接班人不能是個只懂舞文弄墨的酸腐文人。除了禮、樂、射、禦、書、數等六藝之外,元朗還學了許多偏雜的玩意兒。那些少見的愛好,是世家子弟們身份的象征。
可隨著世家的衰落,能教養出元朗這般人品的家塾也徹底消失了。唐挽忽然覺得惋惜,像元朗這樣完美的人,當真不會再有了麽?
時間流逝,周圍的百姓越來越少,獵手們也開始收拾弓箭,準備離去。唐挽幾人仍在等著。先前那位借給元朗弓箭馬匹的獵手向他們走來,問道:“你們的朋友還沒回來?該不是遇上什麽猛獸了吧。要不要我們去林子裏尋他?”
他這麽一說,幾人愈發擔心起來。忽聽一聲哨響,原來是幾個獵手打了個口哨,指著林子的方向。
唐挽轉頭望去,只見元朗身背弓箭策馬而出。他一手執著韁繩,一手拎著一頭小鹿,眉眼間盡是一股漫不經心的清貴瀟灑。
銀鞍照白馬,颯踏如流星。
唐挽怔了怔。忽聽身邊馮楠輕笑一聲,搖搖頭,道:“還是老樣子,那麽愛顯擺。”
元朗已經策馬來到近前。他低身將手中的獵物放在唐挽面前,策馬繞著她走了一圈,唇角勾起,道:“今晚上有鹿肉吃了,還不謝謝我。”
也不知這人廢了多少力氣,衣擺都被樹枝勾壞了。馮晉陽和沈榆低頭查看那頭鹿,嘴裏疊聲說著“厲害,厲害”。元朗卻不看別人,只盯著唐挽瞧。
唐挽睨了他一眼,笑著搖了搖頭,轉身往回走。
“匡之!”元朗在身後喚道。
唐挽轉過身,嗤笑一聲,道:“愛顯擺!”
元朗翻身下馬,看著她頭也不回地走了,心裏的氣就不打一處來。自己費了那麽大的力氣,不就是因為她想吃鹿肉麽?這人,一點都不領情。
元朗瞥見馮楠,忙指了指唐挽的背影,道:“廣漢,你看……”
馮楠只是搖頭道:“可不是我教她的。”
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
元朗啊,我心頭的白月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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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挽久不在京城, 這是第一次圍觀西山獵場的大賽, 覺得十分新鮮。
“這是怎麽比的?”唐挽問。
馮晉陽搖著扇子解釋道:“等一會兒擂鼓敲響,這些獵手就要進那片樹林裏捕獵。規定時間內折返,按照獵物多少評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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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也不是,”馮晉陽道,“一般是飛禽不如走獸,小走獸不如大走獸。最難打的應該是狐貍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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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挽今日穿了一身素色長衫,手拿折扇,另外的四人也是類似打扮,看上去就像是幾個結伴出游的白衣秀士。人群中不乏有穿著太學學生服的士子們。有人眼尖認出了唐挽,便結伴上前拜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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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們看看唐挽的左右。內閣這幾位年輕的閣老哪個沒聽說過?一時臉上都滿是激動。領頭的學生名叫楚江,唐挽任國子祭酒時曾給他們講過經學的課程,因此和唐挽最相熟。他便帶頭行了個子侄禮,道:“問各位先生好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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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今回想起來,卻並不覺得惋惜懊悔。正是這些過往,才懂得了眼前的珍惜。
“廣漢說得好。”元朗說道。
馮楠擡手拍了拍他的肩膀,報以一笑。
時間飛速流失,擂鼓聲響,催促著獵手回營。已有獵手當先而歸。每一個的馬前都掛滿了琳瑯獵物,卻獨不見有鹿。
“沒打到鹿啊。”唐挽有些失望。
馮晉陽笑道:“鹿可不是那麽好得的。等等吧,會有的。”
獵手們一個接一個地回來,將打到的獵物一一放於馬前,供評審員清點核算。奔著買野味而來的京城百姓們早就聚了起來,對比著哪一戶的獵物最為肥美。
獵物雖多,真正打到鹿的卻只有一戶。待他們尋到時,那獵手早就在和先一步趕到的買家商量價錢了。
那買家還不是別人,正是剛才來打招呼的那群學生。
馮晉陽原本計劃著,不論對方出多少價錢,自己只要多出一倍,怎麽也能拿下。可對著眼前這群學生,他卻實在使不出這一手來。少年窮,窮卻不可欺。馮晉陽嘆了口氣,只等著唐挽拿主意。
唐挽自然也是不好意思同學生們搶的。楚江倒是提出要將這頭鹿送給唐挽,唐挽哪能要呢。為了維護師道尊嚴,只能擺了擺手,道:“我本也不是奔著這頭鹿來的,其實是想買一只兔子。”
“原來如此。”學生們立時便將自己買到的兔子分了一只給唐挽。分別前還躬身行禮,“請老師好好享用。”
唐挽手裏拎著兔子,只覺得心頭無比失落。她看了看左右,說道:“得了,幾位同年,咱們今晚就兔子肉下酒吧。”
“兔子肉可沒有鹿肉好吃啊。”元朗挑了眉,淡淡說道。
“你也看到了,那鹿已經讓別人買去了。”唐挽嘆了口氣。
元朗勾唇一笑,道:“要不是你那麽要面子,咱們完全可以搶下來的。”
唐挽一楞,側目看他,道:“元朗,你什麽時候學會和孩子們搶東西了?莫說是我沒買到,我就是先一步買到了,他們恭恭敬敬地找我要,我能不給麽?”
馮楠和沈榆少見這兩人鬥嘴,此時都揣著袖子在一邊看熱鬧。馮晉陽忙說道:“兔子肉也不差。我們再多買幾只,也夠今晚下酒吃了。”
唐挽一偏頭,說道:“可元朗想吃鹿肉呢。”
“是你想吃鹿肉吧,又拿我說事。”元朗笑道。
唐挽怎麽看他笑得那麽來氣,瞥了他一眼,道:“我是想吃鹿肉,但是鹿肉沒有了。我們就吃兔子肉,就這麽定了。”
“誰說就沒有了。”元朗撤身一步,對四人道,“你們且等我一會兒。”
他說完,轉身朝最近的獵手走去。也不知同人家說了什麽,那獵手竟將身上的弓箭摘給了他。
“你做什麽!”唐挽話音未落,元朗已翻身上了馬,沖她喊道:“等著,我給你打鹿去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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馮楠卻是一笑,道:“元朗與我們不同。不必擔心他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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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榆等人都是寒門子弟,自小寒窗苦讀的目的便是金榜題名。因此他們的全部時間都花費在如何通過科舉選拔一事上。可以說,科舉會考的他們就學,科舉不會考的,他們才不會浪費時間。
元朗卻不同。詩禮簪纓的世家,培養出的接班人不能是個只懂舞文弄墨的酸腐文人。除了禮、樂、射、禦、書、數等六藝之外,元朗還學了許多偏雜的玩意兒。那些少見的愛好,是世家子弟們身份的象征。
可隨著世家的衰落,能教養出元朗這般人品的家塾也徹底消失了。唐挽忽然覺得惋惜,像元朗這樣完美的人,當真不會再有了麽?
時間流逝,周圍的百姓越來越少,獵手們也開始收拾弓箭,準備離去。唐挽幾人仍在等著。先前那位借給元朗弓箭馬匹的獵手向他們走來,問道:“你們的朋友還沒回來?該不是遇上什麽猛獸了吧。要不要我們去林子裏尋他?”
他這麽一說,幾人愈發擔心起來。忽聽一聲哨響,原來是幾個獵手打了個口哨,指著林子的方向。
唐挽轉頭望去,只見元朗身背弓箭策馬而出。他一手執著韁繩,一手拎著一頭小鹿,眉眼間盡是一股漫不經心的清貴瀟灑。
銀鞍照白馬,颯踏如流星。
唐挽怔了怔。忽聽身邊馮楠輕笑一聲,搖搖頭,道:“還是老樣子,那麽愛顯擺。”
元朗已經策馬來到近前。他低身將手中的獵物放在唐挽面前,策馬繞著她走了一圈,唇角勾起,道:“今晚上有鹿肉吃了,還不謝謝我。”
也不知這人廢了多少力氣,衣擺都被樹枝勾壞了。馮晉陽和沈榆低頭查看那頭鹿,嘴裏疊聲說著“厲害,厲害”。元朗卻不看別人,只盯著唐挽瞧。
唐挽睨了他一眼,笑著搖了搖頭,轉身往回走。
“匡之!”元朗在身後喚道。
唐挽轉過身,嗤笑一聲,道:“愛顯擺!”
元朗翻身下馬,看著她頭也不回地走了,心裏的氣就不打一處來。自己費了那麽大的力氣,不就是因為她想吃鹿肉麽?這人,一點都不領情。
元朗瞥見馮楠,忙指了指唐挽的背影,道:“廣漢,你看……”
馮楠只是搖頭道:“可不是我教她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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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朗啊,我心頭的白月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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